关于吴海涛同志为孝感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关于吴海涛同志为孝感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湖北省孝感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吴海涛同志为孝感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关于吴海涛同志为孝感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2017年5月12日孝感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孝感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
吴海涛同志为孝感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