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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7-6-21
    2. 【标题】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山东省泰安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sdrd.gov.cn/taian/articles/ch03907/201706/384837af-d292-432e-ba91-03ab62e1a26d.shtml

    7. 【法规全文】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决定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决定

    山东省泰安市人大常委会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决定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决定



    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次会议,2017年4月21日,根据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旭光的提请,任命:

    井慧、王玥、邢友峰、张晓丹、李莹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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