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济宁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

    1. 【颁布时间】2017-3-21
    2. 【标题】济宁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山东省济宁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jiningrenda.gov.cn/news.asp?id=2419

    7. 【法规全文】

     

    济宁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

    济宁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

    山东省济宁市人大常委会


    济宁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


    济宁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3月21日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2017年是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开局之年。常委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视察济宁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市党代会、人代会精神,依法履行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四项职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全面转型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一、树立法律权威,推进依法治市深入开展

    1、精心编制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围绕全市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事项,编制2017-2021年立法规划。适时召开立法工作会议,推进规划、计划实施。制定《济宁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济宁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将《济宁市太白湖景区条例》《济宁市养犬管理条例》《济宁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作为调研预备项目,调研成熟后提请常委会审议。启动2018年立法计划的编制工作。

    2、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坚持问题导向和“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重实效”的原则,完善立法机制,发挥立法咨询员、联系点、专家库和服务基地的作用,高质量完成年度立法任务。

    3、加强备案审查。积极推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指导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有效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对接全国人大备案审查网络平台,提升备案审查水平,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依法维护法制统一。

    4、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委托有关专门委员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相关情况报告,作出决议或审议意见,并进行满意度测评。配合省人大做好有关执法检查工作。

    二、围绕中心,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5、突出监督重点。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工业强市、文旅突破、开放带动、城乡一体、生态立市六大战略,综合运用专题询问、工作评议、视察调研等方式,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6、加强对经济运行和预算工作的监督。审查、批准2016年市级决算,听取和审议2016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监督,深入开展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机制。完善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交流和资料报备制度。督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7、对专项工作实施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棚户区改造、国家森林城市创建、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新型科技金融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对决议决定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监督。

    8、扎实开展视察调研。对全市信息产业进行集中视察,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委托有关专门委员会对质量强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食品安全、文体惠民工程、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外事及检察院侦查监督等工作进行调研。

    9、深入开展专题询问。结合听取和审议全市信息产业情况的报告,创新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询问,为实现全面转型振兴注入新动力。

    10、做好信访工作。认真落实《山东省信访条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事项,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三、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11、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围绕市委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定的制度规定,对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通过法定程序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12、做好人事任免工作。进一步健全机制,规范程序,按法定程序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被任命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公仆意识。加强干部任后监督,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四、创新载体,全面提升代表履职能力

    13、抓好学习培训。组织新一届市人大代表履职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举办全市人大人事代表系统干部专题培训班,全面提高工作能力。

    14、完善“双联”制度。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人大代表机制,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加强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拓宽人大代表反映民意的渠道,提升“双联”工作实效。

    15、精心组织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会议及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加强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培养代表履职典型,加强宣传引导,增强人大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6、做好新一届全国、省人大代表选举相关工作。按照有关要求,2017年将选举产生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要严格程序,把握标准,严肃纪律,配合做好选举工作。

    17、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制度,提高议案建议的办结率;加强与各承办单位的沟通联系,认真办理2件大会议案和167件建议。跟踪督办关于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和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2件大会议案。开辟“代表风采和代表建议办理”专栏,扩大舆论宣传,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指导,提高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水平

    18、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全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进行调研,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研究对策,加强指导。对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进行专题培训,不断推动全市人大工作深入开展。

    六、健全机制,全面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

    19、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行使各项法定职权。

    20、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深刻把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定期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作专题报告或法制讲座,不断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干部的政治素质和法制观念。

    21、健全完善制度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依法办事,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制定《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济宁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等制度规定,不断推进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22、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遵规守纪大教育、干部作风大提升”三大活动,为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的建设提供坚强的思想作风保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自觉把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23、做好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加强人大新闻宣传的方式创新、手段创新。坚持和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提升济宁人大工作外向度和影响力。强化对立法工作的宣传,深入宣传人大依法履职成就和人大代表履职风采。开展全市人大系统优秀调研论文和好新闻评选活动。

    24、注重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把调查研究作为专门委员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履职能力的重要途径。围绕工作重点,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促进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25、抓好机关效能建设。推进办公自动化、代表履职平台和济宁人大网站“三网合一”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关心干部职工生活,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搞好与上下级人大的沟通协调,做到工作顺畅便捷高效,努力把人大机关建设成为作风优良、工作高效、充满活力的集体,为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3月29日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