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东营农银建设基金支持项目财政支出纳入以后相应年度市级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决议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东营农银建设基金支持项目财政支出纳入以后相应年度市级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决议
山东省东营市人大常委会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东营农银建设基金支持项目财政支出纳入以后相应年度市级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决议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东营农银建设基金支持项目财政支出纳入以后相应年度市级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决议
(2017年4月11日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1次会议通过)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次会议,审议了《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东营农银建设基金支持项目财政支出纳入以后相应年度市级财政预算的议案》,听取了相关说明。会议决定批准这项议案,同意东营农银建设基金支持项目财政支出纳入市级中长期财政预算规划和以后相应年度市级财政预算。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规范基金运作,加强对基金投资项目监督管理,节约建设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统筹政府性债务及未来支出责任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