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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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大常委会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7号)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7号)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根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的提请,于2017年5月19日任命:
丁绍亮、于建彤、万慧泽、马恩生、王飞、王国华、王燕(女)、付婧(女)、毕吉林、吕正罡、吕成文、年波、朱会民、朱明、任忠瑜、刘成峰、刘林(女)、刘燕(女)、孙宏健(女)、孙玲(女)、纪养文、杜文婷(女)、李从强、李文杰、李双赤(女)、李伟、李结耀、杨洪旭、吴娜(女、满族)、吴鹏、吴静(女)、何卫华、宋远胜、张小兵、张礼权、张春丽(女)、张静雅(女)、陈玮(女)、纵鹏、郑珊珊(女)、胡廷、宫春妮(女)、栗东宇、柴萌(女)、徐超、徐翠兰(女)、高新平、郭奉春、曹玉峰、扈小刚、彭海滨、葛明阳、董梅(女)、敬淑媛(女)、程才、樊勇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井辰(女)、李颖(女)、闻莉(女)、宿冬梅(女)、徐妍(女)、臧冬子(女)、张璐(女)、张燕(女)、赵阳、刘义志为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张爱艳(女)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