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马鞍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关于召开马鞍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安徽省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马鞍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关于召开马鞍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2016年12月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马鞍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2017年1月6日召开马鞍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建议会议的议程是: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听取、审查和批准马鞍山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马鞍山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听取、审查和批准马鞍山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市级预算;4、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审议《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草案)》;8、选举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