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芜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贺懋燮代理市长的决定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芜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贺懋燮代理市长的决定
安徽省芜湖市人大常委会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芜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贺懋燮代理市长的决定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芜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贺懋燮代理市长的决定
(2017年6月6日芜湖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鉴于潘朝晖已辞去芜湖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芜湖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芜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贺懋燮代理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