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浙江省舟山市人大常委会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6年11月1日舟山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舟山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由86.6亿元调整为97.96亿元,同意市财政局局长顾央军同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