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周招社辞去舟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周招社辞去舟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浙江省舟山市人大常委会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周招社辞去舟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周招社辞去舟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17年2月24日舟山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和周招社提出的辞职请求,舟山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
接受周招社辞去舟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并报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