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黄辉代理舟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职务的决定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黄辉代理舟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职务的决定
浙江省舟山市人大常委会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黄辉代理舟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职务的决定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黄辉代理舟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职务的决定
(2017年2月24日舟山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款、《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舟山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
黄辉代理舟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并报省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