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嘉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嘉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嘉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浙江省嘉兴市人大常委会
嘉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嘉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嘉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嘉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17年3月14日嘉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嘉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嘉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4月21日在嘉兴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查嘉兴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嘉兴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嘉兴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嘉兴市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嘉兴市2016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7年市本级预算;听取和审查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嘉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选举嘉兴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选举嘉兴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过嘉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讨论决定2017年嘉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审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嘉兴市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