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个别工作机构更名的决定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个别工作机构更名的决定
浙江省温州市人大常委会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个别工作机构更名的决定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个别工作机构更名的决定
(2017年4月21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和工作需要,决定将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更名为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