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震同志辞去辽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震同志辞去辽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辽宁省辽阳市人大常委会
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震同志辞去辽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震同志辞去辽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7年4月28日辽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根据张震同志本人请求,辽阳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其辞去辽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