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16-10-31
    2. 【标题】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nmwhrd.gov.cn/rd_v_47.html

    7. 【法规全文】

     

    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大常委会


    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16年10月31日 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2011年至2015年,乌海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完成,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逐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为法治乌海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我市实际,从2016年至2020年在全市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特作决议如下:
    一、围绕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民主法治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学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对国家基本法律、行政法规、重要地方性法规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公民权益保障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树立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
    二、突出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民学法守法用法。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抓住重点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坚持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将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作为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二是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从青少年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完善法治教材体系。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学校培育和创建活动。三是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依托用工单位和社区加强普法教育,着重培育外来务工人员的民主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要结合实际,把学习宣传《内蒙古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列入普法工作计划。立足群众工作和生活需求,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三、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以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为主旨,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培育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为法治乌海建设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四、大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创新。要努力探索和创新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的新理念、新方法、新载体、新机制。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和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深化“法律六进”建设。充分利用广场、公园、政府机关和社会服务机构的服务大厅、窗口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巩固传统普法阵地的同时,加强互联网技术与法治宣传教育的融合渗透,充分利用普法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学法用法渠道。加快建设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探索媒体庭审直播、群众旁听庭审、案件宣讲等有效形式,推动形成以案释法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选聘优秀法律和党内法规人才充实普法讲师团队伍。适应我市对外开放新格局,加强对外法治宣传。
    五、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市区两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普法责任。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机制。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市区两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队伍、经费、设施等工作保障,确保普法工作有人管事、有钱办事;做好中期检查和终期评估,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方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决议得到贯彻执行。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