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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17-3-2
    2. 【标题】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山西省太原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tyrd.gov.cn/2011/index.php?cid=2&id=7676

    7. 【法规全文】

     

    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

    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

    山西省太原市人大常委会


    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


    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


    太原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列席人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太原警备区政治部:

    经2017年2月28日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定于2017年3月26日召开,正式会期预计4天半。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建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太原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太原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太原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太原市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太原市2016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2017年市本级预算的报告,批准太原市2017年市本级预算;

    4、听取和审议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选举事项及其他。

    二、市人大代表、列席人员报到时间、驻地安排及要求

    1、报到时间:3月25日9:00-12:00;

    2、各代表团驻地安排在湖滨国际饭店(地址:迎泽大街与青年路口西南角,迎泽大街和青年路均有出入口。总机电话:7786666),大会秘书处设在龙城国际饭店;

    3、市人大代表持身份证或工作证,列席会议的省人大代表持代表证,市属列席人员持身份证或工作证到湖滨国际饭店所在代表团报到。

    三、各代表团工作人员名额、报到时间及要求

    1、各代表团工作人员名额分配如下:

    小店、迎泽、杏花岭和万柏林代表团各6人;

    尖草坪和清徐代表团各5人;

    晋源、古交、阳曲、娄烦和解放军代表团各4人。

    2、各代表团工作人员请于3月24日10:00到龙城国际饭店大会秘书处报到。

    3、各代表团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全团、分组会议记录、撰写简报、会务(包括日报、资料、联络等)、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信访等方面工作。

    4、各代表团请将工作人员名单(包括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和职责分工)及一寸照片电子版于3月10日前发送至tyrdbgs2209@163.com,以便提前制作证件。

    四、食宿安排

    出席会议的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的省人大代表和工作人员统一由大会安排食宿。市属列席人员不安排食宿并请自行选择交通工具列席会议。

    五、中共党员带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

    参加会议的市人大代表以及列席人员、工作人员中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报到时,请携带会议期间党的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的全体会议安排在南宫举行,全团会议和分组会议安排在湖滨国际饭店的会议室召开。

    2、3月24日15:00大会秘书处在龙城国际饭店三层国际会议厅,召开工作人员会议。参加人员为拟定的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大会秘书处各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各代表团工作人员,各驻地和南宫负责人。

    3、市人大代表、列席人员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会前,代表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议召开前一周,经选举单位的县(市、区)委书记和人大常委会主任(太原警备区政治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书面向太原市人大常委会请假,未经批准,不得缺席。会中,代表需临时请假的,需由代表将书面请假条报代表团团长,代表团团长同意后,报大会秘书长审批,经批准后,方可缺席。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在大会期间临时请假的,需持书面请假条报大会临时党组审批,经批准后,方可缺席相应会议。请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太原警备区政治部负责检点本代表团代表按时参会,并于3月17日前将本代表团代表参会情况书面报送市人大人事代表委员会。列席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需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4、本次大会的会风会纪组对参会纪律提出了“十不准”要求并全程监督,发现违纪问题及时处理。请各代表团将有关要求和纪律传达到代表团每一位代表和工作人员。

    5、所有参会人员都要严格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确保此次会议风清气正、圆满成功。

    6、本次会议将对出席、列席人员的参会情况进行书面通报。

    7、出席、列席会议人员着正装或职业装参会。

    8、此通知已上传至太原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可在网站公告栏内查询参阅。

    太原市人大常委会网址www.tyrd.gov.cn

    联系电话: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公室 7522208

    7522206(传真)

    市人大人事代表委员会 7522111



    太原市人大常委会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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