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邯郸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关于召开邯郸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河北省邯郸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邯郸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关于召开邯郸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17年3月24日邯郸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邯郸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4月7日在邯郸国际会展中心召开。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邯郸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议邯郸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邯郸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批准邯郸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议邯郸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邯郸市2016年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7年总预算草案,批准2016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7年市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邯郸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邯郸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选举邯郸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选举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表决邯郸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的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