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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表彰2016年度优秀市人大代表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7-1-23
    2. 【标题】关于表彰2016年度优秀市人大代表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陕西省渭南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wnrd.gov.cn/show.asp?id=6026

    7. 【法规全文】

     

    关于表彰2016年度优秀市人大代表的决定

    关于表彰2016年度优秀市人大代表的决定

    陕西省渭南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表彰2016年度优秀市人大代表的决定


    关于表彰2016年度优秀市人大代表的决定
    (2017年1月23日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体市人大代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追赶超越”新定位和“五个扎实”新要求,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了一批认真依法履职、积极发挥作用的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体市人大代表更好地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闫丰胜等33名优秀市五届人大代表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市人大代表继续发扬“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精神,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希望全体市人大代表以受表彰的同志为榜样,开拓创新,认真履职,积极担当,不辱使命,以更加强烈的代表意识,更加深厚的为民情怀,更加顽强的担当精神,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取得依法履职新成效,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新渭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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