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关于召开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7-2-16
    2. 【标题】关于召开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陕西省咸阳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xysrd.gov.cn/xxgk/jyjd/429844.htm

    7. 【法规全文】

     

    关于召开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关于召开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陕西省咸阳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关于召开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17年2月16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咸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3月12日在咸阳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咸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 审查和批准咸阳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咸阳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咸阳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咸阳市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咸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

    八、选举咸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

    九、选举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十、选举咸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一、通过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

    十二、其他。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