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部分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部分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
陕西省人民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部分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部分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部分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已经省政府2017年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部分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pdf
http://www.shaanxi.gov.cn/wcm.files/upload/GKszfbgt/201704/20170406081140328.pdf
省长: 胡和平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