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云南省昭通市人大常委会
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16年10月28日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1年至2015年,在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六五”普法工作顺利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法治昭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法治宣传教育是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制度基础和法治保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昭通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服务昭通“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从2016年至2020年,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是很有必要的。为确保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深入有效地实施,特作决议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结合“12·4”国家宪法日、云南省法治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民法、刑法、民诉法、刑诉法、行政诉讼法等国家基本法,着力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结合学习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深入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地方性法规、规章。立足市情实际,做好综合交通建设五年大会战、开展“四城同创”等重点工作的相关普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互联网领域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网民依法规范网络行为。在全社会形成宪法法律至上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着力推进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市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公民努力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理念,共同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形成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强化重点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养成守法习惯。加强流动人口和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少数民族地区的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广运用“三用”工作法(即用民族干部宣讲法治、用民族节庆展示法治、用民族文化体现法治)开展法治宣传,提高民族地区法治宣传教育效果。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守法自律、服务社会责任意识和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
三、深化法治文化建设
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统筹城乡法治文化建设布局,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广场、长廊或公园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繁荣法治文化,培育法治文化精品。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展播、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等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促进法律的规范作用和道德的教化作用相辅相成。
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创新
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教育,大力宣传法治实践活动,以丰硕的法治实践成果,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相信法律、依靠法律、运用法律,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法治实惠。建立健全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信访工作人员等以案释法制度,把以案释法贯穿于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以及信访工作全过程,把信访窗口建设成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坚持“精准扶贫”与普法工作深度融合,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扶贫内容,提高贫困地区法治宣传教育效果。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切实加强领导干部、机关事业职工、企业职工、城镇新增居民、农村居民等的法治宣传教育。
五、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
科学引导全面推进法治县区创建活动,深化法治单位、法治企业、法治学校等行业创建活动,深化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法治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企事业单位依法办事,教育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落实法治宣传教育责任
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各界、驻军和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自觉承担起应尽的普法社会责任,做贯彻实施“七五”普法的组织者、执行者、推动者。建立普法责任清单,确保把普法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落实各类大众传媒和新媒体的普法责任。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机制。
七、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本决议,要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估机制,加强年度考核,做好中期督导和终期评估验收,并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加大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投入,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市、县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监督,保证本决议全面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