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云南省昭通市人大常委会
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17年2月28日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3月20日至24日在昭通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查昭通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昭通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昭通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昭通市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昭通市201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昭通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的议案;
八、选举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