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铜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铜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贵州省铜仁市人大常委会
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铜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铜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16年12月29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铜仁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铜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6日至10日在碧江召开,会期5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铜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铜仁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铜仁市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市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铜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铜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选举铜仁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选举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铜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决定铜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人员的人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