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号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号
四川省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号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号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计划》已由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主任会议于2016年12月16日通过,现予公布。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2月13日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计划
2016年12月16日眉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主任会议通过
为保证立法计划的顺利实施,维护立法计划的严肃性,各有关单位应当按照立法法和省、市地方立法条例规定,扎实开展工作,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具体计划项目如下:
一、新制定地方性法规1件
序号
法规名称
提请审议
时间
起草
单位
审议
单位
1
《眉山市集中式饮用
水水源保护条例》
2017年4月
市环保局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
二、立法调研工作计划4件
序号
调研立法项目名称
调研时间
牵头单位
责任部门
1
眉山市大气污染治理方面的调研
2017年9月底前
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市法制办
市环保局
2
眉山市水污染治理方面的调研
2017年10月底前
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市法制办
市环保局
3
眉山市文物保护方面
的调研
2017年5月底前
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市法制办
市文广新局
4
眉山市物业管理方面
的调研
2017年7月底前
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市法制办
市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