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吴刚同志辞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关于接受吴刚同志辞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吴刚同志辞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关于接受吴刚同志辞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6年12月30日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吴刚同志辞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请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