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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6-9-12
    2. 【标题】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gxwzrd.gov.cn/article_show.php?id=6625

    7. 【法规全文】

     

    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大常委会


    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梧州市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16年9月12日梧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梧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9月27日在梧州市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一)听取和审议梧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听取和审议梧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三)听取和审议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四)听取和审议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五) 选举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六)选举梧州市市长、副市长;(七)选举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八)选举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九)通过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十)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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