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大常委会
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单位性质:行政单位
二、 机构设置情况
(一)市人大设专门委员会6个: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华侨民族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下设6个科级机构:法制委员会综合科、财政经济委员会综合科、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综合科、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综合科、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综合科、外事华侨民族委员会综合科。
(二)市人大常委会设办事机构4个:法制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室,并分别下设各科室:
1、法制工作委员会下设2个科:法规科、备案审查科
2、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下设2个科:选举任免科、代表联络科。
3办公室下设5个科:秘书科、人事保卫科、信访科、行政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4、研究室下设综合科。
三、人员编制
市人大机关行政编制54名,后勤事业编制5名;离休人员4名。
四、基本职能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部分的变更;
(六)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八)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九)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
(十)决定授予地方荣誉称号;
(十一)地方立法等。
五、经费管理方式: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第二部分 见附表1-9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与“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收入总预算11,299,891元,同比减少1,380,349元,下降10.8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299,891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支出总预算11,299,891元,同比减少1,380,349元,下降10.8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41,652元,占支出总预算82.67%,由于退休人员工资调整到社保部门发放,同比减少2,267,878元,下降19.53%。这是保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日常工作运转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履行市人大常委会职责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1,714元,占支出总预算7.9%,上年此项没有支出,不可比。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5,553元,占支出总预算3.06%,由于公务员工资调整,人员增加,同比增加34,918元,增长11.24%。用于按规定为职工计缴的医疗保险金。
4.住房保障支出720,972元,占支出总预算6.39%,由于公务员工资调整,人员增加,同比增加149,075万元,增长26.07%。用于按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 市人大常委会会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二、2017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299,891元,同比减少1,380,349元,下降10.89%。
(一)基本支出8,868,891元,占支出总预算78.5%,由于退休人员工资调整到社保部门发放,同时医疗保障及住房保障支出增加,同比减少1,592,171元,下降 15.22%。主要是用于保障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按照国家标准安排的在职人员工资和津补贴,离退休人员的离休费、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和按市财政公用定额标准而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2,431,000元,占支出总预算21.5%,由于新增地方立法职能,同比增加400,000元,增长16.66%。主要是用于完成市人大常委会各项专项业务工作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包括:全国、全区、全市人大代表学习、视察、调研、履职工作经费,人大及其常委会理论研究和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经费,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开展有关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对外交流工作及六个专委、四个办事机构工作经费,立法专项经费等。
三、2017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82,999元,同比基本持平,略有下降。
(二)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79,667元,同比基本持平,略有下降。
(三)公务用车费。2017年预算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71,840元,下降10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0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0元。
“三公”经费预算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以及进行公车改革,2017年预算支出同比有所节约。
第四部分 其他信息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4,000元,其中:其他资本性支出334,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000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174,689元,占支出总预算10.4%,由于人员增加,同比增加11649元,增长1%。
三、国有资产情况说明
2017年初固定资产总额2,272,112.2元;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4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目标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31,000元,占支出总预算21.5%,其中:
评价项目名称
年度绩效目标
金额
(万元)
全国、全区、全市人大代表学习、视察、调研、履职和学习培训专项经费
通过组织代表依法参加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通过做好全国全区人大代表调研、视察、代表小组活动,促进代表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建设代表之家建设代表履职平台,加强代表与群众的联系
114.1
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理论研究和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经费
通过组建梧州人大网编辑部及信息管理中心,发行《梧州人大》杂志,做好人大新闻的宣传工作,增强人大新闻影响力,提升新闻质量,通过宣传工作会议及表彰,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10
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开展有关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对外交流工作及六个专委、四个办事机构工作经费
依法履职,开展法律监督和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工作,保障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人大管理工作的开展,保障六个专委及三个办事机构正常运转,工作质量和效率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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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专项经费
完善法工委设置,配套人员、办公设施,培训立法人员,起草并通过1部法律,确保地方立法权的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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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三公”经费支出表
附件下载: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预算公开)
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