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南宁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南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南宁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大
南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南宁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南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南宁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17年2月17日南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南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南宁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南宁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南宁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