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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6-12-16
    2. 【标题】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gxlbrd.gov.cn/content/2017-01/18/content_38143.htm

    7. 【法规全文】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人大常委会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来宾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2月15-17日在来宾召开。

    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来宾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来宾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来宾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来宾市全市与市本级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来宾市本级2017年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来宾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

    八、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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