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6-10-26
    2. 【标题】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gxhzrd.gov.cn/col2812/2016-10/26/20161026171127470486309_1.html

    7. 【法规全文】

     

    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人大常委会


    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2016年10月26日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条规定,决定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民族外事华侨宗教委员会。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