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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桂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17-1-8
    2. 【标题】桂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glrd.gov.cn/jyjd/jy/201703/t20170302_631897.htm

    7. 【法规全文】

     

    桂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桂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大常委会


    桂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桂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1月8日桂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桂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陈敏院长所作的《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7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五大发展理念为统揽,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着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扎实推进“执行年”活动,健全司法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着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实现桂林“两个建成”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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