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北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北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北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大常委会
北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北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北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北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北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北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会议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规划纲要全面贯彻了《中共北海市委员会关于制定北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精神,提出的“十三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符合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及北海实际,体现了全市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反映了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要求,经过努力是能够实现的。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万众一心,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推动北海在新起点上开启改革开放和科学发展新航程,为实现北海在广西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宏伟目标,让人民过上更加美好幸福的生活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