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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市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16-9-29
    2. 【标题】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市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renda.beihai.gov.cn/11342/2016_9_30/11342_519166_1475220402422.html

    7. 【法规全文】

     

    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市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市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大常委会


    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市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市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9月29日北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北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延强代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五年的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报告对过去五年的工作总结是实事求是的,提出的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体现了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北海的期望要求,贯彻了中共北海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精神,与市“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有机衔接,符合经济发展规律和北海现阶段发展特征,展示北海未来的美好前景,顺应全市人民追求幸福生活的共同愿望。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遵循“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承担广西“三大定位”赋予北海的新使命,加快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不断增强综合实力,持续改善人民生活,为在广西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把北海建设成为创新型开放城市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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