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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17-2-17
    2. 【标题】北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renda.beihai.gov.cn/11342/2017_2_20/11342_540753_1487552128000.html

    7. 【法规全文】

     

    北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北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大常委会


    北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北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2月17日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

    北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伍国辉常务副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7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依法履职,锐意进取,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以良法促进发展、保证善治;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推动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认真做好任免工作;密切同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联系,广泛汇聚推动北海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正能量,为广西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作出更大贡献,为在广西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把北海建设成为创新型开放城市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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