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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区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6-3-31
    2. 【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区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gxrd.gov.cn/html/art152102.html

    7. 【法规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区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区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区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区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

    (2016年3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
      我区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进行换届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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