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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17-1-16
    2. 【标题】关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广东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szrd.gov.cn/contenthtml/116/2017011810167.html

    7. 【法规全文】

     

    关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关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广东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关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1月16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许勤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十三五”开局之年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充分肯定市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7年主要目标任务、重大举措和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解放思想、真抓实干,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牢牢扭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扎实开展“城市质量提升年”活动,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和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勇当“四个全面”排头兵、“四个自信”践行者,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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