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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丁文辞去梅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6-5-26
    2. 【标题】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丁文辞去梅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广东省梅州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mzrd.gov.cn/content.php?t=4047

    7. 【法规全文】

     

    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丁文辞去梅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丁文辞去梅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广东省梅州市人大常委会


    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丁文辞去梅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丁文辞去梅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6年5月26日梅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梅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同意接受丁文提出辞去梅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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