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黎健平副主任代理梅州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黎健平副主任代理梅州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广东省梅州市人大常委会
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黎健平副主任代理梅州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黎健平副主任代理梅州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16年8月2日梅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经梅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推选,决定黎健平副主任代理梅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