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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市人民政府将韩东新城中部片区路网建设工程等五个项目购买服务资金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16-11-1
    2. 【标题】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市人民政府将韩东新城中部片区路网建设工程等五个项目购买服务资金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广东省潮州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czrd.gd.cn/newsdetailed/1270

    7. 【法规全文】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市人民政府将韩东新城中部片区路网建设工程等五个项目购买服务资金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的决议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市人民政府将韩东新城中部片区路网建设工程等五个项目购买服务资金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的决议

    广东省潮州市人大常委会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市人民政府将韩东新城中部片区路网建设工程等五个项目购买服务资金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的决议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市人民政府将韩东新城中部片区路网建设工程等五个项目购买服务资金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的决议




    (2016年11月1日潮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潮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韩东新城中部片区路网建设工程等五个项目购买服务资金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的议案》,作出如下决议:

    为保障韩东新城中部片区路网建设工程等五个项目购买服务资金的落实,同意韩东新城中部片区路网建设工程等五个项目购买服务资金安排,并逐年纳入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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