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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娄底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

    1. 【颁布时间】2017-3-2
    2. 【标题】娄底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湖南省娄底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ldrd.gov.cn/show.asp?id=8420

    7. 【法规全文】

     

    娄底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

    娄底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

    湖南省娄底市人大常委会


    娄底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


    娄底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3月2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7年是市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认真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加速转型,奋力赶超”战略和坚决打赢转型发展、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三大攻坚战的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自觉肩负起民主法治新使命,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建设富饶美丽健康祥和新娄底作出新贡献。

    一、突出特色,积极推进地方立法

    1.审议出台《娄底市孙水河保护条例》。

    2.开展2017年新确定的立法调研项目准备、起草、调研工作。

    3.出台《娄底市地方立法工作规程》,建立运转有序的立法工作机制。

    4.修订《娄底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对市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各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审查处理,维护法制统一。

    5.注重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咨询专家库的作用,拓宽代表、专家、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加强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基层立法联系点人员、立法咨询专家的业务培训。

    6.配合开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湖南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条例》等的立法调研。

    二、注重实效,切实提高监督质量

    1.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计划、财政、审计等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及被审计单位关于2015、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改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发展和改革、财政、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农业、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9项工作交办问题情况的报告。继续组织对市人民政府开展专项工作评议。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娄底中心城区中小学布点专项规划(2012-2020)》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办关系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通中心城区断头路缓解南北面交通压力工作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脱贫攻坚情况的报告。

    (8)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9)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及闭会期间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3.主任会议听取的各项工作报告

    (1)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特殊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

    (2)听取“一府两院”关于主任会议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3)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及30个问题清单后续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4)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交一体化建设情况的报告。

    (5)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以及落实全科医生驻村全覆盖情况的报告。

    (6)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市政维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7)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8)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4.开展执法检查和调研。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配合开展《湖南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等执法调研。

    5.督办相关事项。加强对2016年常委会审议意见及主任会议交办建议落实情况的督办,及时听取“一府两院”办理情况的报告,督促解决常委会及主任会议交办的重要事项。

    6.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世纪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农民健康行”“民族团结进步行”“安全生产保障行”活动。

    7.认真开展专题调查研究。组织开展娄底金融生态建设情况等的专题调研。

    8.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坚持主任会议成员信访日接待、开门接访、法律援助律师陪访制度,完善信访交办、转办、督办、反馈制度,切实发挥人大信访职能作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三、严格规范,做实任免决定工作

    1.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完善任前考察、任职资格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务发言、审议、表决、颁发任命书、向宪法宣誓等制度,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加强任后监督,坚持和完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两院”副职和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制度。

    3.做好国、省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区划调整后的代表异动情况调研,指导县市区做好县、乡代表增补选工作。

    4.指导和督促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的报告。

    6.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7〕10号)文件精神。加强《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等决议、决定的检查督促落实。

    四、完善机制,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1.深入开展“双联”活动,进一步推进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站平台建设的常态化、制度化。

    2.优化对代表的服务和保障,提高人大代表在常委会工作中的参与度,扩大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的覆盖面,拓宽代表知情知政、参政议政的渠道,切实维护代表合法权益。

    3.督促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坚持主任会议重点督办、专门委员会对口督办、联工委综合督办的督办工作机制,健全完善重点办理、面商办理、现场办理、追踪办理的方式办法,探索开展建议办理视察和办理评价机制,切实提高解决率和满意率。

    4.组织和指导开展代表小组活动,注重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提高活动实效。组织开展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的小组专题调研或集中视察活动。

    5.加强代表的管理、监督和服务。进一步完善代表履职登记、报告、评价、辞职制度,加快推进代表网络信息平台建设,有序推进代表履职公开。

    6.组织开展代表教育培训、代表小组组长的履职培训和优秀代表议案建议评比活动,激发代表干事创业、履职尽责的积极性。

    五、固本强基,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1.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2.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全面加强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切实履行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废立并举,进一步健全完善常委会议事制度、工作制度和机关管理制度,不断提升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重点项目、企业帮扶、扶贫攻坚、环境治理、新农村建设等中心工作。

    3.切实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完善机关新闻报道奖励办法,组织开展人大好新闻评选和省人大理论研讨征文活动。继续办好《娄底人大》杂志和人大门户网站,配合相关新闻媒体办好人大专版、专栏、专页。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沟通,着力加大对外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娄底人大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4.进一步强化履职培训,适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全国人大培训基地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学习培训,组织有关人员开展立法考察、调研活动,开展市级文明标兵单位创建和全市人大系统男子篮球赛、工会活动等有益活动,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心齐气顺、团结和谐、奋发有为的良好风气。

    5.继续开展人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创新全市上下联动开展工作的方式和方法,加强对县(市、区)、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进一步增强全市人大工作的整体活力和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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