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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湘潭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17-1-10
    2. 【标题】湘潭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湖南省湘潭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xtrd.gov.cn/zdsxjd/zdsxnew/2017-01-11/13045.html

    7. 【法规全文】

     

    湘潭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湘潭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湖南省湘潭市人大常委会


    湘潭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湘潭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1月10日湘潭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湘潭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李江南常务副主任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大常委会过去四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关于今后工作的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自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湘潭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立法权、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会议要求,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要继续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湘潭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要求,不辱使命,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负重托,坚定履行人大常委会各项职能;不忘初心,全心全意服务代表和人民群众;不懈努力,不断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自身建设,坚定信心,凝聚力量,牢记使命,积极履职,为建设“伟人故里、大美湘潭”、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迈向基本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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