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白章龙同志辞去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白章龙同志辞去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湖北省十堰市人大常委会
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白章龙同志辞去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白章龙同志辞去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6年1月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白章龙同志因工作变动,请求辞去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白章龙同志辞去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并由市人民检察院报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