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十堰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十堰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决议
十堰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十堰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十堰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决议
湖北省十堰市人大常委会
十堰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十堰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十堰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决议
十堰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十堰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十堰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决议
--2016年1月22日十堰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3次全体会议通过
十堰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维国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审查了《十堰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五年的工作。“十二五”是我市面临挑战众多、压力巨大的五年,更是砥砺奋进、硕果累累的五年。五年来,市委团结带领全市人民着眼于生态文明建设和转型跨越发展走在全省前列,全面推进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圆满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目标,城乡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开创了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会议认为,报告和规划纲要提出的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任务符合改革要求和十堰发展实际,会议决定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和《十堰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牢固树立“三维纲要”,坚持生态立市、产业强市、文明兴市,以脱贫攻坚为统领,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率先在秦巴山片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外修生态、内修人文,深入推进“一城两带”发展战略,加快构建“一核多支点”发展格局,加快“两个走在前列”进程,建设生态十堰、人文十堰、创新十堰、开放十堰、幸福十堰,不断开创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