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赵中生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赵中生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河南省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赵中生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赵中生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赵中生辞去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2016年4月28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决定:接受赵中生辞去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并报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