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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16-8-23
    2. 【标题】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山东省威海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weihairenda.cn/art/2016/8/24/art_3745_699365.html

    7. 【法规全文】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山东省威海市人大常委会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16年8月23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2011年至2015年,我市第六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顺利实施,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人民群众法律素质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促进“十三五”规划纲要顺利实施,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幸福威海建设新跨越,从2016年至2020年,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十分必要。特作决议如下:

    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位置,通过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和宣誓前学习宪法制度、开展青少年宪法主题教育活动等方式,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我国的国体、政体、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二、深化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结合学习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更加注重法治精神传播、法治信仰培育、法治方式养成,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

    三、促进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要接受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开展法治宣传、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威海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广大群众为重点,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公民努力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共同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四、坚持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坚持把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作为全社会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加强法治建设的关键,推动领导干部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表率,不断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带动提升全社会法治素养。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国家工作人员考核内容。坚持把依法办事作为检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重要标准,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

    五、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法治教材体系,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推动法治教育进课堂和向基层延伸,引导学生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养成守法习惯。

    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坚持以法治文化引领法治实践,增强公民对法律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法治文化阵地拓展、精品创作、品牌创建、理论创新等工作,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提升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影响力。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推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实现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七、强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把法律规定变成引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范。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法治创建活动,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包括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在内的社会规范体系,教育引导基层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全面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重视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

    八、健全并落实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综合绩效考核、综治工作考核和文明城市创建考核内容,推动建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机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督促引导各行业、各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行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提高精准普法水平。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普法中的作用,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营造崇尚法律、遵守法律、敬畏法律的浓厚社会氛围。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提高普法服务质量和水平。继续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促进法治教育与社会治理常态化。

    九、严格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各级人民政府要做好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健全领导责任和考评体系,加强中期督导检查和终期评估验收,保证完成普法宣传教育目标任务,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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