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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优秀市人大代表、优秀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先进市人大代表小组、代表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5-10-27
    2. 【标题】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优秀市人大代表、优秀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先进市人大代表小组、代表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山东省烟台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yantaird.gov.cn/SRDZDSX/2015/10/28/10176446.html

    7. 【法规全文】

     

    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优秀市人大代表、优秀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先进市人大代表小组、代表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优秀市人大代表、优秀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先进市人大代表小组、代表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山东省烟台市人大常委会


    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优秀市人大代表、优秀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先进市人大代表小组、代表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优秀市人大代表、优秀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先进市人大代表小组、代表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2015年10月27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近年来,全体市人大代表牢记使命,情系百姓,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提出议案建议,为促进烟台率先走在前列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市人大代表小组与党同心,与民贴心,紧紧围绕地方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组织代表活动,巩固扩大了代表小组建设成果。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烟台警备区政治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行使职权,为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促进我市经济深度调整转型,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全市人大系统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代表小组和选举单位的责任感、使命感,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对丁英虎等51名优秀市人大代表、曲敬阳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在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议案”等20件优秀议案建议、市人大代表芝罘第二小组等13个先进市人大代表小组、芝罘区人大常委会等13个代表工作先进集体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努力在烟台率先走在前列的新征途上再创新业,再立新功。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各代表小组和选举单位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认真履职,开拓进取,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谱写烟台经济社会发展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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