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山东省东营市人大常委会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17年1月18日东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4次会议通过)
东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4次会议决定: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3月在东营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东营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批准东营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7年计划;三、审查东营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7年预算草案,批准东营市2016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7年市级预算;四、听取和审议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选举事项;八、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