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江西省萍乡市人大常委会
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10月21日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敏所作的《萍乡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五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萍乡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的关切,立足新常态、顺应新期盼、把握新要求、建立新机制、展现新作风,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与时俱进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会议充分肯定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市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充分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齐心协力,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为萍乡实现“年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五年新跨越”的目标、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