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7-2-15
    2. 【标题】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
    3. 【发文号】证监会公告[2017]4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G00306201/201702/t20170217_312362.htm

    7. 【法规全文】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

    证监会公告[2017]4号


    现公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7年2月15日



    附件: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G00306201/201702/P020170217533421401551.pdf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