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6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6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福建省南平市人大常委会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6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6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6年11月11日南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南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南平市本级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和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陈超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南平市本级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市人大财经委《关于2016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16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