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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邱水平、寇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1. 【颁布时间】2017-1-24
    2. 【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邱水平、寇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3. 【发文号】法〔2017〕33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6. 【法规来源】http://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7/02/id/2540112.shtml

    7. 【法规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邱水平、寇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邱水平、寇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邱水平、寇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邱水平、寇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法〔2017〕3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评定邱水平、寇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 周强
    201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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